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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护公益的路上坚定前行
——岚山区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三周年综述
  

全媒体记者 陈德凝 通讯员 王同立 费日星
  这是一份亮眼的成绩单:
  依法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51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34件,国有财产保护和土地出让领域8件,食药领域5件,烈士保护领域4件;
  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支持起诉4件,办理行政诉讼法修改后全国首起宣判的行政公益诉讼案和全省首起烈士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办理的海洋领域公益诉讼案在2019年10月23日被写入最高检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专题报告,这是山东省唯一入选案例,也是海洋保护领域全国唯一入选案例……
  自2017年7月1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全面施行以来,岚山区检察院秉承“向前一步解决问题”理念,敢为人先,大胆实践,全面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保护公益的路上坚定前行。
  7月1日,岚山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举办了“党的生日话职责,我与公益诉讼共成长”活动,干警畅所欲言,结合公益诉讼开展以来办理的案件,谈体会、谈认识、谈感悟,坚定了维护国家利益、做好公益诉讼、守护人民美好生活的信心和决心。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全面实行以来,面对任务重、人员少的现实,检察院全体同事靠着拼劲去钻研,尤其检察长、分管检察长亲自出面沟通协调,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明之以法,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着公益诉讼工作向前走。”荣获“齐鲁最美检察官”的岚山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刘新华感慨地说。
  为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开展,岚山区人大常委会、岚山区委、区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关于支持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区监察委给予大力支持,联合制定《关于在履行行政公益诉讼职能促进依法行政中加强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最高检、省检察院全文转发推广。岚山区检察院还先后与岚山区相关部门单位分别会签《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建立协助调查、情况通报等机制。
  围绕检察建议是否该提,被监督对象是否整改到位,该院探索出台了《行政公益诉讼公开听证办法》,面向社会聘请20名公益诉讼公开听证监督员,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争取群众支持。
  与之同时,该院积极借用外脑,在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加良的指导下制定了《关于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在全国迈出了公益诉讼立案标准探索第一步。2019年11月,岚山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服务标准化项目顺利通过省质监局专家组验收,是全省首家通过公益诉讼标准化验收的单位。
  迈入新的起点,岚山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发扬传统,勇于担当、敢打硬拼,以铁一般的纪律、铁一般的作风,扎实服务“六稳”“六保”工作,全力投入“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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