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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核发 871 张排污许可证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解友财 通讯员 陈兹彤)近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7月13日,我市已在全省率先完成排污许可登记工作任务,登记企事业单位4492家。截至7月31日凌晨3时40分,我市核发排污许可证871张,提前1个月完成省规定任务。
  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日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排污许可工作纳入《日照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攻坚方案》,实施集中攻坚,定期调度督导。市生态环境局先后4次组织召开全市排污许可工作推进视频会议,调度安排工作,协调解决问题。
  全员包联,主动靠前帮扶。由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全体干部职工每人都明确包联对象,通过电话、微信、上门指导等方式,向有关企事业单位宣传排污许可政策要求,详细讲解排污许可证申领方式及途径,为申领单位答疑解惑,直至企事业单位成功申领排污许可证。各区县分局同步实施包联帮扶,形成联动。
  密切协作,凝聚工作合力。日照市排污许可发证工作已划转至市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市生态环境局跨前一步,积极主动对接审批部门,先后3次发函提出做好排污许可发证工作的建议。同时要求各区县生态环境分局,主动与畜牧、住建等有关部门以及园区管委密切沟通,形成工作合力。
  精准指导,提高核发效率。市生态环境局充分开发利用二污普数据成果,以石材加工、木材加工、橡塑加工以及畜禽养殖等企业数量占比高的行业为突破口,研究制定了集群行业登记模板,组织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填报工作,短期内快速提升登记工作进度。
  严格审核,确保核发质量。排污许可制是固定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排污许可证是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行期的“身份证”,排污许可证质量对于环境监管和企事业单位依法经营极为重要。市生态环境局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始终严格把控发证和登记质量。组织人员对各区县进行现场检查,将发现的问题通报各区县分局整改,并要求举一反三,全面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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