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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区构建非诉讼矛盾纠纷解决新模式

  本报通讯员 张凯 毕四伟 报道
  本报东港讯 为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增量,东港区司法局从完善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入手,构建具有东港特色的非诉讼矛盾纠纷解决新模式。
  “一个核心”,夯实矛盾纠纷联调联动“压舱石”。
  东港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非诉讼纠纷化解工作,坚持将党的统领贯穿人民调解工作始终,将调解工作纳入东港区综治工作重点,制定出台《关于健全完善全区“非诉讼”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联合公安、检察、法院、信访等部门制定出台公调、检调、诉调、访调等多调对接实施办法,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
  “两个通道”,畅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快车道”。
  全面推行线上线下两个通道申请、两个通道受理模式。一方面通过线上申请预约、线下进行调解双向落实,达到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化解的效果。另一方面,采取线下调解和远程视频督查系统调解两种方式。目前,东港区各级调解组织线上线下累计受理并调处矛盾纠纷12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9%以上,实现了第一时间将各类矛盾纠纷引入“非诉讼”化解渠道。
  “三级网络”,织密矛盾纠纷不上交“防护网”。
  按照“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调解组织”的要求,东港区建立区、镇、村三级调解组织全覆盖工作模式,在区设立“一站式”矛盾调解中心,统筹全区8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5个品牌调解组织,搭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多调对接”平台。在镇、村成立调解委员会并聘任专职调解员,设立15个“警司访联调”中心、9个镇级调解委员会、9个镇(街道)法律顾问服务团、9个专职调解员工作室、542个村社区调解委员会、542个村社区法律顾问调解室,有效密织基层矛盾纠纷覆盖网,确保了各类矛盾纠纷早排查、早发现、早调解、早处置。
  “四支队伍”,打造矛盾纠纷吸附“主防线”。
  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按照“专兼结合、优势互补、结构合理、覆盖全面”的要求,重点打造以专职人民调解员、村社区综治网格员、村社区警务助理、村社区法律顾问为主的4支调解员队伍,面对基层各类矛盾纠纷,做到“事情有人管、情况有人报、矛盾有人调”。同时,狠抓调解员综合素质提升,聘任全区503名村社区警务助理兼任人民调解员,开展培训2000余人次,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利用“主题党日”开展两委成员法治培训近万人次,人民调解员调解技能和专业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五大合力”,凝聚社会综合治理“驱动力”。
  东港区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大调解格局,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法治建设考核。不断完善人民调解员考核管理办法和以案定补细则,加强“一村一法律顾问”服务考核,设立30%奖励基金,充分激发专职调解员“精准力”、社区网格员“亲和力”、社区警务助理“联合力”、村社区法律顾问“攻坚力”、司法行政机关“保障力”,实现了“五力合成、协调攻坚”。同时,结合地方渔业生产实际,成立海上调解委员会,今年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26件,有效维护了渔业安全,为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全面提升“法治东港”“平安东港”建设水平注入了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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