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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阳光反馈”以“明心”赢民心

  本报通讯员 徐国栋 报道
  本报讯 10月18日,莒县纪委下发通知:各乡镇梳理本月办结的农村匿名信访举报问题,提前作出方案,在25日的“议事学习日”上进行“阳光反馈”。
  10月23日至25日,莒县招贤镇仕家庄子村、刘官庄镇兰官庄村、峤山镇念头村分别举行信访举报“阳光反馈”会,各乡镇纪委工作人员对匿名反映的信访问题查处情况进行公开反馈。
  这是10月份莒县乡镇纪委对农村匿名信访举报情况进行公开“阳光反馈”的一个缩影。
  据悉,为更好地回应群众关心、关切,莒县纪委监委坚持“办信办访就是办民生”的群众观念,实践推行了农村匿名信访举报“阳光反馈”办法,对群众匿名反映的信访举报问题,调查组在查结后的当月25日前后,召开所在村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进行现场公开反馈,接受与会人员的质疑和意见。反映问题调查属实的,现场向与会人员公布处理结果;经调查不属实的,剖析问题的存在和根源,为被错告人员澄清事实。
  阎庄街道毛家官庄村“阳光反馈”会结束后,一名老同志边走边说:“20多年前的事都查出来了,还专门开个会,给咱把事说得明明白白的,把理儿讲得清清楚楚的,真不能把纪律当儿戏!”
  “信访举报工作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如果查处不及时、反馈不到位,很容易将小问题拖成大问题,极易引起重复访。‘阳光反馈’以‘问题查清、事要办好’回应群众所想所盼,搭建起与群众的连心桥。”莒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阳光反馈”工作法切实把群众关切的问题放在心上,做到反映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群众“有所呼必有所应”,打通了群众监督和信访举报的“最后一公里”,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截至目前,莒县各乡镇街道共进行“阳光反馈”180余场次,反馈后的匿名信访举报息访率达8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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