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侯庆萍 通讯员 何乃林 报道
本报讯 “被评为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对我们来说是荣誉,也是激励。”捧着刚刚领取的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奖牌,碑廓镇西辛兴村党支部书记姜成西显得非常激动,“不仅有荣誉,区里还直接奖励我10000块钱,让我干事创业的劲头更足了。我一定不辜负组织厚爱,努力维护好‘市级示范社’牌子。”
直接给村党支部书记发放奖金,是岚山区鼓励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的一项重要措施。据悉,今年以来,岚山区结合“当好先锋 服务群众”党建品牌打造,把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作为推动乡村振兴、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抓手,对评为市级示范社的,奖励所在村党组织书记10000元、其他村“两委”成员各6000元。截至目前,全区已成立合作社107家,13家被表彰为第一批“市级示范社”,发放奖励资金33 . 4万元。
为确保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工作有效推进,该区坚持精准指导与靠上服务相统一。印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时间节点,制定了组织、农业农村等16个部门单位50项任务清单。成立工作专班,编写《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操作实务问答》,到烟台蓬莱等地对标学习,召开 5次推进会,深入一线40余次,指导解决问题。整合资金1600余万元,协助合作社办理“强村贷”。同时,实施“头雁”引领工程,结合村班子分析研判,考选、回引经济能人回村任职,今年共调整村班子73个,党支部书记38名。
该区在推进合作社规范发展的基础上,注重风险防控。出台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操作流程》和《规范化建设标准》,并建立6个工作组和4个调研指导组,对全区已领办合作社逐一调研指导,现场反馈问题、限期整改。出台《村党组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合作社制度9章、38条,规定合作社支出金额1万元以上的,由成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理事会全体人员签字,并报乡镇党委审批。
工作中,该区把实现盈利增收、强村富民作为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根本出发点。明确入社各方持股和收益分配方案,设置合理占股分红比例,防止“大户垄断”和“集体欠收”。注重群众参与,引导近4万名群众入社,领办合作社的村群众入社率达70%以上。在坚持效益优先的同时,兼顾社会责任,吸收贫困群众720余人入社,切实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