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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 12 名个人、14 个集体获省三八红旗手、红旗集体称号
  


全媒体记者 蒋月阳 报道
  本报讯 11月18日,记者从日照市妇联获悉,在山东省妇联印发的《关于表彰山东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山东省三八红旗手、山东省三八红旗集体的决定》中,日照12名个人、14个集体分获山东省三八红旗手、山东省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其中,获山东省三八红旗手称号的有:东港区后村镇焦家集村大嫂调解员周东美,日照港第一小学教师王娟,岚山区科技局二级主任科员蓝洁,莒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一级律师陈维芹,五莲县中医医院门诊部主任孙萍萍等。
  获山东省三八红旗集体称号的有: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东港区税务局石臼税务分局、日照市岚山区实验小学、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莒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五莲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党群工作部、日照市社会福利院等。
  她们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在各自的岗位上绽放日照女性的风采,用自己的行动向社会展示出勇于奉献、敢于担当的精神力量,她们是日照女性的优秀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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