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在线投稿 -往期报纸 -常见问题 -帮助    
  文章搜索:
我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今日8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
倡导公众绿色消费绿色出行
  

全媒体记者 张莹 报道
  本报讯 12月4日,记者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获悉,根据专家团队分析研判和建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12月4日10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2月5日8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根据要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启动本部门、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或专项预案,按照预案确定的职责迅速落实如下应急措施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
  公众防护措施方面,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避免户外活动;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倡议性减排措施方面,倡导公众绿色消费、绿色出行,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加大公共交通运力,提高公共交通出行率。强制性减排措施方面,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严格依法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急减排清单确定的减排措施;矿山、砂石料场、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未纳入保障类减排清单的施工工地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全市主要道路落实深度保洁措施,确保路面不起尘,洒水降尘作业应根据雨雪、冰冻等特殊气象条件,进行科学调整;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特种任务车辆外,城市主城区、县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通行;港口码头停止木薯干、粉煤、粉矿等极易起尘物料作业,停止煤炭、矿砂易产生扬尘货种作业,停止化工品、轻质油装卸作业;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放措施;矿山、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物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本文评论                                        评论数()  更多>>
评论正在加载中...
 发布评论
最大长度:500 还剩:500
更多>>  日照日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1 版:要闻】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倡导公众绿色消费绿色出行
版权所有 日照日报社 联系电话:0633-8779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