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在线投稿 -往期报纸 -常见问题 -帮助    
  文章搜索:
行政处罚决定公告
  

肖利军:
  本队查处的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一案,罚款及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发证机关:山东省临沂市交通警察支队,档案编号:372800335621)业务已经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日公(交)行罚决字[2021]3780032900002180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请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山东省内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任一银行缴纳罚款伍仟元,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将依法加处罚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日照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日照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1月19日

 本文评论                                        评论数()  更多>>
评论正在加载中...
 发布评论
最大长度:500 还剩:500
更多>>  日照日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4 版:综合】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行政处罚决定公告
版权所有 日照日报社 联系电话:0633-8779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