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冉德亮 报道
本报讯 岚山海事处认真落实日照市《2021年全市春运工作组织保障方案》和日照海事局《2021年春运海上交通安全保障方案》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全力做好春运时段危险品船舶安全监管和服务保障各项工作。
1月28日恰逢春运首日,岚山海事处执法人员对靠泊在岚山港区童海4#泊位的油船“宇顺××”轮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发现该轮在中国领海基线外1.1海里处排放食品废弃物(B类船舶垃圾)0.04立方米,涉嫌超过《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向海洋排放污染物,经询问船员和调查取证,船方对超标向海洋排放污染物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日照岚山海事处依法给予其3万元的行政处罚。
当日,岚山海事处对4艘运输汽油、柴油、燃料油的船舶开展全面“体检”,出动执法人员8人次,排查、整改危险品船舶安全隐患7项,对船员和码头人员开展危险品运输和作业安全警示教育4批次13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