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蒋月阳 报道
本报讯 2月1日,记者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获悉,经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对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可应用“电子两证”事项清单梳理,全市目前共有1827个事项可通过“电子两证”办理,其中可应用电子身份证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952项、可应用电子营业执照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875项。
据了解,“电子两证”即电子身份证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身份证是基于居民身份证、采用活体人脸识别技术的可信身份认证,为公安部与各地公安机关合作联合推出的身份证网上应用凭证,是将公民个人身份,通过人脸识别的生物技术手段比对后,在手机应用上生成的电子证件。电子营业执照则是市场监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按照全国统一标准核发的载有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的法律电子证件,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我市市场主体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山东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山东省市场监管全程电子化App、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等在线办理相关业务。线下办理业务时,不必携带纸质营业执照,点击“出示执照”,工作人员通过扫描条形码、二维码,就能收到电子营业执照的信息。
今后,群众在申报业务时,可通过爱山东App或爱山东·日照通App、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等,在线获取省内电子身份证和电子营业执照,实现“手机亮证、在线验证、授权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