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王季平 通讯员 庄丽萍 报道
本报讯 2月5日,记者从岚山区财政局获悉,为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取暖补贴及时发放,该区积极筹措并拨付资金305万元,确保9557户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199名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取暖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据介绍,此次发放范围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含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困难残疾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发放人员为2021年1月底的在保人员。
发放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城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按每户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发放;农村低保对象、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按每户不低于300元的标准发放,对同时符合两种身份的人员,不重复发放;城乡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按每人不低于300元的标准单独发放;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对于已经发放取暖补贴但未达到省定标准的地方,要按照省定标准补发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