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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区纪委监委比学赶超“大练兵”
  

全媒体记者 姚彩虹 通讯员 柳陆青 报道
  本报讯 “主体身份材料不全”“处分决定引用条款错误”“文书中有些需手写签名用机打代替”……3月5日,东港区纪委监委开展优秀案件、优秀文书评选活动,对镇(街道)部分自办案件进行交叉评查,对照“标尺”,互挑“毛病”。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要把好案件审理‘关口’‘出口’‘窗口’三关,不断提高办案能力、质量。”东港区纪委常委李琳在活动中强调。
  本次评选采取“集中检查案件卷宗材料+讲解审理业务要点”的方式进行,选取全区各镇(街道)纪(工)委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办理的18件自办案件,从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文书、处分执行五个方面进行审查。各镇(街道)纪(工)委书记、业务骨干分成3个评查组,按照地域回避原则交叉评分。区纪委监委审理室、镇(街道)评查人员集体讨论,投票评选出最终的优秀案件、优秀文书。
  近年来,东港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实行“镇案区审”制度,对镇(街道)纪(工)委办理的案件在作出处分决定前,报区纪委监委审理室对定性、量纪审核把关。但因新进人员多,办案业务不够熟悉,有些案件在程序、手续的规范和完善上有差距。如何提高办案质量,让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用别人的“镜子”照自己?
  案件评选中的交叉评查方式应运而生。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在交叉评查中审卷宗、找问题、学先进,区纪委监委审理室结合评查以及“镇案区审”中发现的问题,对违纪事实见面材料、审理报告制作统一辅导,力争起到评查一案、纠正一片的效果。
  “查找兄弟镇街的问题后,再回过头来看自己的卷宗,也存在很多相似问题。回去后,要认真自省,提高办案质量。”南湖镇纪检干事、派驻监察室监察员李安秋感慨道。
  评选现场还分发了该区编制的《审理工作参考》,以知识问答、研究分析、案例指导、规章制度等形式,为案件审理工作提供对照参考。据悉,该区将对评选出的优秀案件、优秀文书以适当方式通报,汇编成册供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借鉴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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