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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实际成效检验活动成果

  林虎
  近日,岚山区安东卫街道北街、西街、多岛海、绣针河4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集中启用。安东卫街道砚台西居民卢振松高兴地说:“这里环境真是好,有按摩室、理发室、老年活动室,设施齐全,既能吃饭又能锻炼,以后我们老年人又多了个好去处。”(6月29日《日照日报》)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效果如何,应以实际成效检验。为民办事“实打实”,就会获得群众褒奖;从群众最急需、最关心的问题入手,百姓就会点赞。可以说,为群众办实事不是简单帮钱帮物、搞花架子、堆几个盆景,而是要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根本标准。
  为群众办实事能不能办得成,能不能取得实效,关键在于真抓实干。一切难题,只有在实干中才能破解;一切办法,只有在实干中才能见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深入企业做调研搞帮扶,走进街道社区听民声、解民忧,推动实践活动取得了扎扎实实的成效,赢得了群众口碑。实践证明,只有真抓实干,才能切实把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真正守好初心、担好使命。
  质胜于华,行胜于言。只有把每一件事都立足于“实”上,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件一件地抓,一件一件地干,才能彰显初心,抵达民心,让群众收获满满的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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