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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法交融,让办案也有温度
——记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郑成军

  全媒体记者 孟凡星
  通 讯 员 王 阳
  “法徽中有一个天平的图案,在我心里,这个天平一边放情义,一边放法理,情和法同样重要。依法办案是必须,以情理案是刚需。”五莲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郑成军望着审判庭上的法徽说道。
  郑成军用心守护公平与正义,以司法为民的情怀为群众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力争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精品案,每一次审判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他审结的案件,无责任性改判发回案件,无矛盾激化案件,无当事人缠诉。2020年11月,他被最高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

融情于法家事案件从“无情”到“有情”
  2003年,郑成军主动要求从法院机关调整到任务繁重、条件艰苦的基层人民法庭工作,这一干就是18年。
  基层法庭受理的案件多为离婚、抚养、继承、赡养等家事纠纷案件,当事人之间都有一个“情”字:夫妻情、父母子女情、邻里情……郑成军在审理案件,尤其在处理离婚和“三养”案件时,抓住“情”字,以不伤害双方感情为基础,用心用情感染当事人,化解纠纷。
  年近80岁的周大娘,生活不能完全自理,虽有2个子女,但对她极少管问,老人无奈把子女告上了法庭。郑成军对老人的子女讲道:“不论从法律还是道德角度,赡养父母是儿女义不容辞的责任。老人辛苦一生,做儿女的应当尽孝心,不要让自己留有‘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遗憾。”经过连续2天做工作,最终周大娘的子女表示会好好赡养母亲,让她安享晚年。
  郑成军始终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审理案件,经过他的调解,当事人往往会由剑拔弩张的“无情”变为化干戈为玉帛的“有情”,他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创新方式家事审判由难变易
  “家事案件不能一判了之,而是要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这是郑成军常说的一句话。神圣的法槌敲响,并不意味着案件划上圆满的句号。在家事案件中,只讲法,有可能“一日诉讼,世代结冤仇”,案子虽然宣判了,但亲情没有了。以情动人,依法办案,缺一不可。
  五莲法院是全省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郑成军在法庭同步积极探索家事审判方式改革。他与同事共同研究制定家事审判操作流程,设计30余份用于家事案件处理的专用表格。
  注重多元化解,在其推动协调下,将洪凝法庭辖区的30名村居调解委员会成员、公道正派有影响力的居民聘请为家事调解员……付出终有收获,2018年8月,洪凝法庭被最高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秉公执法用无私廉洁诠释公平正义
  在洪凝法庭担任庭长期间,郑成军加强法庭廉政文化建设,形成了具有法庭特色的“廉”文化品牌。洪凝法庭被日照市纪委确立为“廉政文化示范点”。
  以优化诉讼环境为基础,利用法庭办公楼1—3楼、每层一主题打造立体“廉”文化,让干警时刻处于廉政氛围之中。注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内部自我检视制度和外部监督制度,筑牢廉洁司法新防线。
  在郑成军审理的一起赔偿纠纷案件中,一名当事人通过各种途径打听到了他的家庭住址,并找上门。该当事人趁郑成军外出、只有孩子在家,在他家中放了近5万元的现金,希望案子受到照顾。
  郑成军回家后,看到现金立即问孩子是怎么回事。当他知道钱是当事人送来的,便赶紧叫来两名法庭干警,将现金带到了法庭。到法庭后,郑成军立即联系了该名当事人,当面退还了现金,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向其讲明了态度。
  他表示,自己作为一名党员和人民法官,坚持法律至上,会公平公正地审理此案。听了他的话,当事人也认识到了自身行为的错误,表示会反思自己,相信法官。最终,该案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
  从事法官工作18年,他自觉抵御外界各种干扰,摆正情与法的关系,坚决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捍卫内心坚守的原则底线,没有接受过当事人一次吃请、礼金、礼品,没有一个当事人反映其工作作风存在问题。他通过自己的一 言一行,公正执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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