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胡科刚
那些敢于在浪花上搏击的,往往是真正的勇者。
胡凤霞,一名奋战于刑事审判第一线16年的法官,用生命的热情与忠诚,对公正无私进行了无言诠释。
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她主办和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1500余件,无一错案,先后被授予“山东省扫黑除恶先进个人”“山东省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日照市优秀共产党员”“日照市职业道德模范”“日照十大杰出青年”等荣誉称号。
面对社会关注度高、较为敏感的案件,法官常常背负莫大的压力。
2018年9月,张守玉等1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起诉到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省第一起中级法院一审的涉黑案件,在当地有重大社会影响。
因庭内工作任务繁重、审判力量不足,胡凤霞主动申请提前结束产假,克服困难、勇挑重担,承办了该起案件。该案卷宗达96册,涉及19名被告人、12个罪名及56起犯罪事实,案情十分复杂,审判压力可想而知。
在大案要案面前,胡凤霞选择的是迎难而上。她说:“刑庭的传统是任何时候工作当先,当事人的利益放在首位。我亲眼看到我的前辈法官都是这样勇挑重担、担当作为的,现在轮到我了,我必须冲上去。”
接下来的日子,她与合议庭成员加班加点,开启“五加二”“白加黑”的工作模式,主持召开庭前会议4次历时10天,与律师沟通40余人次,收集辩护意见近百条,发出补充调查函3份,收到补充证据上百份,制作审查报告10余万字。
在吃透案情、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她与合议庭制定周密详尽的预案,庭审历时5天,持续到最后一日的23时,庭审终于圆满结束。整个案件规范高效、合法有序,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司法裁判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涉案当事人也是百分之百的伤害。”正是本着这种严谨苛刻的精神,胡凤霞在审理一起涉案金额1.7亿元的特大集资诈骗案中,虽然被告人和辩护人都没有提出数额异议,但是她还是对照着6家银行的账务资料逐一审核,审查出300万元的事实错误,赢得了被告人和辩护人的赞誉和叹服。
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打消合理怀疑,始终牢记责任意识、证据意识,坚持以证据证明案件事实,胡凤霞用严谨诠释了司法公正,用公正赢得了司法权威。
“既然选择当法官,就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经得起考验,护得好公正。”胡凤霞说,“不论前方有怎样的艰难险阻,我将继续秉承信念、勇往直前,为自己的职业选择而坚守,为实现法治梦想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