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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区开展瓶装液化气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全媒体记者 郭晓艳
  通 讯 员 牟娜 苑克龙 报道
  本报讯 9月13日,东港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开展瓶装液化气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本次行动对餐饮经营场所开展液化气瓶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是否使用合法充装站供应的液化气钢瓶、液化气钢瓶是否在使用年限内或者超期未检、液化气钢瓶使用行为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是否配备足量干粉灭火器等情况。同时,强化配送环节监管,开展液化气瓶运输安全检查,依法查处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运输气瓶、未按规定配备必要安全设施、未随车配备配送台账等方面的违法行为,阻断非法气瓶流通渠道。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对餐饮经营业户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发放《液化石油气用户须知》,告知业户如何查看气瓶使用年限、检验标识,要求餐饮业户安装燃气切断装置、可燃气体报警器和使用金属波纹管,讲明使用违法违规气瓶存在的安全隐患及严重后果,进一步增强餐饮业户的安全责任意识。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运输气瓶营运车辆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资质、驾驶员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液化气钢瓶摆放位置不合理、输气软管不合规、软管老化等问题,检查组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单位做好整改。
  本次行动,共检查餐饮经营场所26家,查处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运输气瓶的运营车辆3辆,查处超期未检钢瓶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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