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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异地办事更便利
日照启用全省统一住所登记标准

  全媒体记者 蒋月阳 报道
  本报讯 “现在在临沂和日照设立企业,两地的住所承诺书完全一样了,真方便!”近日,刚领到营业执照的赵女士,为日照启用全省统一市场主体登记标准的做法点赞。
  为更好落实市场主体登记“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落实“标准统一、异地受理、远程办理、协同联动”跨区域服务模式,更好地防范虚假住所登记,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按照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部署,自今年1月1日起,日照启用全省统一的市场主体住所登记申报承诺书。
  新做法实施后,统一申请人填写的房屋详细地址、权属及法定用途等住所基本信息;统一申请人的承诺事项;增加了房屋权属人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联系方式为住所基本信息,以提示申请人认真填写、慎重做出承诺,便于事中事后监管人员根据需要开展住所真实性核查;进一步规范实行“一照多址”市场主体住所承诺相关内容,避免申请多个经营场所登记的随意性;增加了是否在自贸试验区辖区内的选项,以满足自贸试验区企业的特性需求。
  下一步,日照还将进一步提高通办事项推广度,推进事项办理规范化运行,促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不断提升企业开办业务便利度和人民群众获得感,有效满足企业主体和办事群众异地办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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