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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派驻三组深化运用“2+4+N”派驻监督模式推进日常监督
  

本报通讯员 梁文杰 报道
  本报讯 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职责定位,深化运用“2+4+N”派驻监督模式,系统化推进日常监督。
  “2”指的是“两张清单”,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清单和驻在部门重点事项报告清单,主要从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8个方面,明确了驻在部门应抓好的53项具体工作和应报告的18项重点事项。“两张清单”实际上是两张“明白纸”,既方便了部门,也方便了派驻组。
  “4”指的是“四项机制”,即“问题发现机制”“问题反馈机制”“问题整改机制”和“问题整改评价机制”。“四项机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将问题发现、反馈、整改和整改后的评价工作有机衔接,为监督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提供了机制保障。
  “N”指的是“多种措施”,即综合运用约谈函询、政治生态调研、参加“三重一大”事项会议、专项检查、廉政谈话、监督成果利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多种监督措施,形成点面结合、纵横覆盖的日常监督网络。
  2021年,派驻三组每季度进行落实“两张清单”情况监督检查,研析各驻在部门报告资料316份,监督“三重一大”事项等各类会议107次,廉政意见回复202人次,廉政谈话210人,督促专项巡察整改问题10项,主动约谈192人。通过运用“2+4+N”派驻监督模式,派驻三组较好地掌握了各驻在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使得日常监督更加精准、有效,营造了良好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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