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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医保再推新举措 异地就医更方便
  

全媒体记者 滕伟伟 报道
  本报讯 根据省医保局有关政策要求,针对群众反映的异地就医转诊转院难、就医手续多等问题,市医保部门推出异地就医推出新举措,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此举将进一步解决群众在异地就医中的“急难愁盼”问题,让我市参保人员跨省、跨市异地就医更顺心、更省事、更便捷。
  整合简化异地就医人员分类。将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外出务工农民、外来就业创业人员,统一整合简化为“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将转诊转院人员,自行外出就医人员,因出差、探亲、旅游等临时在外就医人员,统一简化整合为“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简化异地就医备案程序,不再需要证明材料。“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不再提供户籍证明、居住证等证明材料,实行承诺备案制;“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不再提供转诊转院证明或在外就医急诊证明等证明材料。异地就医人员可在我市各医保服务大厅窗口、基层医保工作站办理备案;也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日照医疗保障”公众微信号、服务电话等多种渠道办理备案。省内跨市“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就医取消备案手续,就医费用直接联网结算。
  改革异地就医医保政策。“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备案后在长期居住地就医,一次备案长期有效,享受与在参保地就医相同的医保报销比例;在备案的长期居住地以外就医,按临时外出就医政策执行。降低临时外出就医首先自付比例。“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省内跨市、跨省住院、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首先自付比例全部调整为10%;调整门诊统筹(含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政策。参保人员省内跨市、跨省异地就医不受签约基层医疗机构范围和等级限制,均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并实现联网结算,异地报销金额与本地报销金额合并计算,不超过当年度门诊统筹报销额度。取消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家数限制。异地就医直接备案到就医地,不再备案到具体医疗机构,参保人可在备案的就医地所有联网的普通门诊和住院定点医疗机构中自主选择就医,并实现直接结算;取消参保人门诊慢特病省内跨市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家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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