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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公执法写正义 无悔青春耀检徽
——记“平安中国建设先进个人”王福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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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记者 侯庆萍 通讯员 解玉升 王田 宗杰 许传欣

核心阅读
  2021年12月15日,在平安中国建设表彰大会上,岚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王福鑫被表彰为“平安中国建设先进个人”,作为全省唯一一位检察系统获奖者,在北京受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集体接见。一名普普通通的检察官,究竟靠着怎样的实力,跻身“平安中国建设先进个人”行列?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王福鑫赢得这份沉甸甸的荣誉,绝非偶然———2004年,在老家河南当了8年政治老师的王福鑫,给自己立下一个新目标———成为一名法律工作者。经过认真备考后,他以优异成绩考入山东大学,成为法律硕士专业的一名研究生。
  2007年,顺利完成山东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习的王福鑫,以公务员考试报考职位第一名的成绩,考入岚山区人民检察院,实现了当一名检察官的梦想。
  看似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
  15年来,王福鑫于侦查监督、公诉、民行等多个岗位锻炼,用初心践行担当,以过硬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质,办理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案件1200余起,无一错案、屡出精品。
  荣誉佐证实力:王福鑫先后荣获“全省扫黑除恶先进个人”“日照市人民检察院优秀公诉
  人”“日照市公诉业务标兵暨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优秀公诉人’”等荣誉称号,被日照市
  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
  这份忠诚履职的初心,源自哪里?这份无怨无悔的追求,又是为了什么?
  “其实,我只有一个想法,就是想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用自己的微薄之力,为检徽增光。”15载春秋,王福鑫
  用实际行动,诠释着他司法为民的初心与动力。

求突破———教书育人的老师 变成守望正义的检察官
  2004年6月,一纸山东大学法律硕士专业的录取通知书,寄到了王福鑫家中。
  消息传来,一片哗然———
  他不是当了8年的政治老师了吗,考什么研究生呀?他怎么还考了法律专业的研究生啊,以后毕业了还得重新找工作,这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吗?他家人都在河南,他跑山东去上学,他这是图了个啥?……
  “因为热爱!因为想为百姓做一点事儿。”回忆起十多年前的那一幕,王福鑫的话语里依然有着不容置疑的坚定,“说起来,很多人可能不信,在我2007年考入岚山区人民检察院之际,正式入职之前,在河南当教师的爱人,就毅然辞去油田舒适的工作,早一步入职了刚起步的岚山一中,她用实际行动支持我追求梦想,这也成了我安心工作的后盾。”
  就这样,王福鑫从按部就班的人生轨迹中“跳”了出来:教书育人的老师变成了守望正义的检察官!
  加入检察队伍后,“心无鸿鹄莫从检,腹有律法方可察,”成为王福鑫的座右铭。
  将书本上的知识转化为实际工作中的能力,功夫不能少下。为此,加班加点对王福鑫而言已成常态,遇到结案或者开庭等重要节点,更是会连续“五加二”“白加黑”。
  靠努力、靠思考、靠拼搏,潜心学习法律知识、刻苦钻研检察业务,短时间内,王福鑫就从“新手小白”成长为业务骨干,也凭借着扎实的理论基础、丰富的办案经验,成为同事心中的“老大哥”。

求极致———扎根基层十五载 潜心办案千余件
  为人亲切而热情,思维清晰而敏捷,干净整洁的制服上戴着鲜红的检察官徽章——— 1月6日,早上9时许,记者来到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见到了正伏案办公的王福鑫。
  岚山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厉华星介绍,王福鑫最近正在办理信息网络犯罪案子,只要有未办结的案子,他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吃住在单位也是家常便饭。
  这一习惯,王福鑫已经坚持了15年。
  侦查监督科,主要负责审查批准逮捕工作,这是王福鑫任职的第一个科室。作为刑事案件在检察院的第一道关口,每个案件都必须在法定七天办案期限内审查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细致考量社会危险性,做到不枉不纵不错不漏。
  面对接踵而至的案件,王福鑫坦言,压力不可谓不大。“当时一周能接4个案子,虽然辛苦,但正是这段经历,为我累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此后的15年里,侦监、公诉、民行等多个科室岗位,他走了一个遍。
  王福鑫经常自省,成长来自于不断的挑战,只有经受得住新形势下的磨炼和冲击,才能为社会稳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采访中,王福鑫向记者讲起了一个案例。
  那是2020年6月,王福鑫负责办理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套路贷犯罪案件。他代表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方向、取证活动进行引导和研判。在审查起诉环节,面对101本卷宗,他带领团队每天工作10个小时以上,用短短一个月时间完成案件审查起诉工作。
  由于案件复杂,从提前介入到最后庭审,这起案件历时6个月,梳理出67起犯罪事实。王福鑫回忆,在最后起诉阶段,光是起诉书打印、装订、胶印成册,就用了整整8个小时。
  而在这6个月中,王福鑫只休息了2天。“不累吗?”面对记者的提问,王福鑫笑言,“我并不觉得累。研究案子的时候我会全神贯注,以至于经常忘了时间,过了饭点。”
  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将证据分类、分层甄别,逐类、逐层构建证据体系,从而作出客观、理性、依法的精准判断,是王福鑫对自己最基本的要求。
  正是按照这一标准,从检以来,王福鑫办理抢劫、贪污、受贿、生产安全、电信网络领域犯罪等各类案件1200余起。

葆初心———“人民”二字刻心间 涓涓温情办铁案
  “检察工作是有温度的,这种温度源于检察官对法律的正确理解与适用,为老百姓多做点事,要做他们的亲人和贴心人,不能视群众如‘陌路’,更不能视群众如‘仇雠’,我们多麻烦点,群众就更方便些。”从检以来,王福鑫心系群众切身利益,不断延伸法律服务触角。
  采访中,一个“小案”引起了记者的兴趣。
  2021年10月份,在办理陈某某盗窃案向被害人告知权利时,有被害人问“我的损失能不能追回来?什么时候能追回?”王福鑫深深地体会到了群众希望挽回损失的急切心情。
  同时,王福鑫发现这起盗窃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通过工作,犯罪嫌疑人家属愿意主动退赔损失,在审查起诉阶段具备了退赔条件。但是因为犯罪嫌疑人在押,而被害人多达十人,又都是偏远农村出行不便的老人,怎么把款项退赔给受害村民,存在不少困难。
  为了让群众早日拿到退赔款,王福鑫揽过了这个麻烦事。
  考虑到不少老人参与退赔工作不方便,王福鑫将温情与灵活性应用于案件处理中,通过各种途径找来了受害人的孩子、邻居、村干部帮助进行退款,在案件起诉前,就将钱款全部返还到了10名受害村民的手中。
  15年间,王福鑫所办的案件,既有抢劫、盗窃、交通肇事等普通刑事案件,也有贪污、受贿等重大贪腐案件,还有涉及生产安全、电信网络等领域的新型、疑难复杂案件……可不论是大案要案还是小案,他都将一片赤诚之心凝结于法律监督的每一个细节。
  在办理刑事案件时,王福鑫不仅致力于严惩犯罪、维护正义,也注重保障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这其中,他办理的黄某某等11人利用网络电信诈骗案,该案致一名被害人自杀。在办理该案时,王福鑫不离不弃坚持追赃挽损,协同法院为被害人挽回损失。办理的于某某盗窃案,王福鑫将认罪认罚和为被害人追赃挽损工作有机结合,将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召集到一起,仅用了一天时间就完成了退赔、谅解、认罪认罚和审查起诉工作,最大程度地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面对百姓的称赞声,王福鑫坚定地说:“我们始终不能忘记检察官前边有‘人民’二字,为人民服务,传递法律公平和司法温情,才是检察工作的价值和意义所在。”

守匠心———勤学苦练增才干 执法办案有“火眼”
  “检察机关不能就案办案,必须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以办案推动优化社会治理。”王福鑫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于是,每一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办理后,他没有止步于办案本身,而是通过对案件归纳总结,深入提炼,以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问题类报告等方法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坚持在求知中增长才干。王福鑫积极推动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的互动转化,准确理解各项工作的政策界限、司法重点、工作难点,积极参加理论研讨。他结合司法实践,完成了日照市社科联《套路贷案件法律适用研究》的专项课题,深化了对套路贷犯罪问题的认识。
  同时,他积极投身司法改革实践,通过探索法律文书简化和流程优化,为日照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繁简分流”模式探索》的创新课题提供案例支持和实践样本;通过探索签署附条件的《认罪认罚具结书》,使所办理案件认罪认罚适用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通过与法院协调危险驾驶案件量刑标准,促进了该类案件量刑的规范化。由他撰写的《这算不上高额工资!》《夫唱妇随的“油耗子”》《“幸运28”给我带来的不是幸运!》等稿件,被《检察日报》、正义网等国家级媒体采用和转发,法治宣传社会效果显著。
  采访期间,记者注意到王福鑫的办公桌上,除了一沓一沓的案卷,还摆放着两本《刑法攻略》。
  “面对不断更新的理论和司法解释,只有不断自学提升自己的理论水平与实践能力,才能适应办案需要。”王福鑫说。
  采访结束时,时至正午,阳光透过窗户打进来,照在王福鑫的检徽上,熠熠生辉。
  “作为一名新时代检察官、一名平安中国建设的参与者、亲历者、见证者,我倍感自豪。我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立足本职岗位,更加积极地投身于平安中国建设,依法用心用情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我们挥手与王福鑫告别,他的声音却一直在耳畔回响……
  我们有理由相信,未来,王福鑫定会坚持做违法犯罪的追诉者、当好无辜百姓的保护者、做好法治进步的引领者,在秉公执法的道路上踔厉前行……

记者手记
匠心守正义
侯庆萍
  采访王福鑫,记者最大的感受,即他走过的路,真是一路艰辛一路歌。
  源于热爱,也源于勇敢,人至中年的王福鑫,敢于从“零”开始,打破既定的人生轨迹。
  伴随着采访的深入,记者发现,15载检察生涯,王福鑫坚守公平正义,为道义无论冬夏,不仅仅是出于热爱,更是源于责任与担当。
  从检15年间,王福鑫从未离开办案一线:他善于学习,做到知识常学常新;他坚守初心,做到无一错案;他主动提出啃“骨头案”,将专业化发挥到极致,这就是检察人的“工匠精神”。
  “立检为公、司法为民”,这句耳熟能详的话,王福鑫未说,却一直努力践行。
  在日照,还有许许多多像王福鑫一样的检察官,他们既有仰望星空的胸襟,又有脚踏实地的干劲;他们用精益求精阐释初心,用创新开放承担使命,用温暖守护传递阳光,他们将检察办案“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落实到每一个办案细节中,将具体而真挚的个人初心融入到恢宏壮美的平安中国建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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