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张艳艳 报道
本报讯 我市将“甲乙双方应按照有关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中乙方应缴存的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缴”正式写入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劳动合同(普通)示范文本”,使缴存住房公积金成为日照市劳动用工硬约束。
为督促用人单位自觉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构建更加规范、和谐的劳动关系,去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规章,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极磋商,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条款写入劳动合同,以增强对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约束性,更好地保障职工权益。2021年,全市住房公积金新增缴存职工3.3万人,同比增长18%。截至2021年底,全市缴存单位已达5237家,缴存职工25.6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