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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莲县司法局被表彰为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全媒体记者 何安娜 报道
  本报讯 近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发文,表彰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其中,五莲县司法局被表彰为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近年来,五莲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大力指导下,坚持“打基础、补短板、立长远、促提升”工作思路,以改革为动力,整合资源,全力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在全省率先推出司法所长列席乡镇(街道)党政工作会议制度;在全县基层司法所建立行政复议基层联系点;建立“1+6+N”集约化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创新“枫桥经验”五莲升级版,打造县域社会矛盾“终点站”;创新“互联网+”云服务模式,打造全省首家覆盖全县的“公共法律服务智慧平台”,为基层依法治理把好“线上法律服务关”。
  2020年10月,五莲县被评为全省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2021年1月,五莲县司法局被省人社厅和省司法厅联合表彰为“山东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2021年5月,被日照市委、市政府授予“‘攻坚克难和改革创新奖’先进集体”称号;2021年12月,被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表彰为全国“组织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为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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