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路海 姜琛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立足部门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政府全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部署,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已对74个改革事项逐项落实改革方式和改革举措。同时,积极运用“无证明城市”建设成果,压减申请材料和证明材料,共办理“证照分离”改革事项相关业务5578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取得积极成效。
大力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
直接取消审批。取消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资质核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资质核定,部分医疗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认可,广告发布登记等5个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取消审批后,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不得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行政许可证件。
审批改为备案。将施工企业资质认定,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2个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为备案管理,实施改革以来共办理业务3427件。审批改为备案后,原则上实行事后备案,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确需事前备案的,实行网上备案方式,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即可开展经营。
实行告知承诺。对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许可,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港口经营许可,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企业的设立、变更审批等7个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同时将实行告知承诺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范围扩大到电线电缆、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实施改革以来共办理业务151件。
优化审批服务。对食品生产许可、药品经营许可等60个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通过下放审批权限、便利企业就近办理,精简许可条件和审批材料、减轻企业办事负担,取消或者延长许可证件有效期限、方便企业持续经营,取消数量限制,或者合理放宽数量限制并定期公布总量控制条件、企业存量、申请排序等情况,鼓励企业有序竞争等措施优化审批服务。实施改革以来共办理业务2000件。
强化改革系统集成和协同配套
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先照后证”改革,推动将保留的登记注册前置许可改为后置。开展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按照《经营范围登记规范表述目录(试行)》明确的经营范围条目,为企业自主选择经营范围提供服务。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协同监管门户向许可审批机关、行业主管部门推送企业登记信息。许可审批机关做好许可信息归集工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协同监管平台进行归集,记于企业名下,并向社会公示。
推进电子证照归集运用。推进电子证照信息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归集共享应用,实现各部门对电子证照互信互认和多场景推广应用。目前,全市可应用电子证照共计460类,其中省、市电子证照库360类,“无证明办事”服务系统电子证明库100类。自2021年1月以来,我市政务服务、行政执法和社会化服务三大领域共有39584个办理事项,其中4920个事项应用了127类电子证照(应用电子证照74类,应用电子证明53类),应用数量668648次(电子证照662230次,电子证明6418次),电子证照信息归集和推广应用成效显著。
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将推动在更大范围和更多行业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逐步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理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企业充分享受改革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