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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直机关事业单位2256 个停车位限时共享
  

全媒体记者 王帅 报道
  本报讯 6月20日,记者从市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充分挖掘和有效整合利用停车资源,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停车设施向社会共享开放,目前已统计出共有15处办公场所可限时共享停车位2256个。
  这15处办公场所分别是,市级机关办公大楼(北区及周边停车场)、市级机关办公大楼东区、供水大厦、日照大厦、劳动大厦、人防大厦、建设大厦、市交通运输管理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档案馆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大厦。5月1日至9月30日,共享停车时段为当日18:30至次日8:0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共享停车时段为当日18:00至次日8: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全天共享。其中,每天22:00至次日凌晨5:00原则上不得进出(特殊情况除外)。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停车设施限时共享适用于七座及以下非营运小型机动车辆的停放,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城市管理执法车和执行任务的消防、抢险、救灾、救护、校车等车辆可以临时停放,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车辆不得停放。限时共享方式分为“固定车辆共享”和“非固定车辆共享”两种形式。参与固定车辆共享停车的驾驶人,需提前和停车场管理部门签订共享停车协议,将车牌号录入自动识别道闸系统;参与非固定车辆共享停车的驾驶人,需现场扫码登记承诺,当共享停车位满时,则停止共享停车。
  我市将依托信息化技术,实行共享停车“智慧化”运维,并继续鼓励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停车场(泊位)向社会公众提供限时免费停车,持续扩大共享停车资源。各区县、功能区将参照做好停车场开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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