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代恩麟 王政
6月7日,莒县法院碁山法庭来了一位85岁高龄的老人,在干警耐心询问下,得知老人是来申请执行赡养费的。
据老人陈述,自己老伴中风偏瘫多年卧病在床,儿子董某多年未上门看望,在向法院起诉并调解后,董某未履行义务,所以自己来法庭寻求帮助。
莒县法院工作人员在详细了解老人情况后,为了老人安全考虑,把老人送回家并拘传被执行人董某。
董某到庭后,经过一番交谈,得知董某的配偶因癌症去世,负担十几万元的债务,在与村居负责人证实后,莒县法院工作人员联系到董某的兄妹,确定同村一位有威望的村民作为中间人,将问题说开,化解纠纷。
6月8日下午,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老人与董某终于达成和解,在中间人的见证下,董某当即付给老人赡养费4000元,同意每月给付300元赡养费,每半年支付,并承诺经常看望两位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