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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人民法院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力度
  

本报通讯员 杨宝红 单体瑾 报道
  本报讯 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今年以来,莒县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力度,出台《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惩戒的规定》,努力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信用格局,提升司法公信力,全面推进“法治莒县”“诚信莒县”建设。
  该院严格落实“诚信红黑榜”制度,密切与相关部门、金融机构等协调联动,畅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嵌入“互联网+监管”系统,完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体系。
  同时,该院还创新“专门执行法庭+执行专员”新模式,将北部碁山法庭和南部夏庄法庭设为专门执行法庭,专辖“莒县北片区”和“莒县南片区”执行案件,法庭人员充分发挥了解当地社情民意优势,通过开展常态化集中执行行动、执行宣传,让被执行人切实感受到“家门口”的强制和威慑,极大压缩“老赖”的生存空间,增强社会诚信意识。
  今年以来,该院共执结案件3686件,执行到位金额10亿元,拘传300余人次,拘留20人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54人次,发布限制高消费名单2377人次,发布悬赏公告10余人次,为行政审批、评先树优等查询失信记录5000余人次,20余名失信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义务,切实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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