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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引领、高标赋能、主体带动、资金撬动、服务促动,莒县——
“小田变大田”赋能乡村振兴
  

本报通讯员 王崇香
  为破解当前耕地“碎片化”问题,推动土地规模经营,提高机械化作业效率,莒县多措并举推动“小田变大田”,促进现代农业适度规模经营。2022年底,全县土地规模经营面积累计达63.17万亩,土地经营规模化率达到60%。
  党建引领,推动“小田变大田”。大力推动基层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特别是基层党组织领办土地股份型和种植经营型合作社,宣传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或流转置换,将农户分散经营的土地集中成片,实现了“小田变大田”。入股土地统一对外出租或自主经营,形成了“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农户”和“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农户+经营主体”两种经营模式,既破解了土地碎片化难题,又防止了土地撂荒,还能增加集体和农户的收入。截至目前,莒县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达831家。
  高标赋能,整合“小田变大田”。把“小田变大田”作为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一体规划设计、一体推进实施,全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实施“地块整治”、整合“边角料”、土地深翻、挖高填低、去除石块,实现自然地块“小并大”。建成项目区内的农田全部变为成片的良田,更适宜大规模机械化作业,粮食生产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大幅提高。目前该县已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23万亩。
  主体带动,引领“小田变大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乡村产业振兴的主力军,也是推动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以及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主力军。该县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租赁村集体和农户土地,将土地集中连片,引领“小田变大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实现了村集体、承包农户、新型经营主体对土地权利的共享,建立起村集体、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三方共赢机制,让农村土地真正“活”起来。截至目前,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流转土地40.74万亩,占土地流转总面积的98%,其中,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流转土地7.58万亩,农民合作社流转土地10.25万亩,家庭农场流转土地5.37万亩,种植大户流转土地17.54万亩。
  资金撬动,促进“小田变大田”。该县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对高标准设施农业基地、高档次标准化生产基地、高效区域化种植基地、百亩以上果茶桑花卉苗木基地和一般设施农业基地进行奖补,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海汇、新世纪、浮来青等一批工商企业围绕果品、蔬菜、茶叶等优势农产品,纷纷投资建设各具特色的现代农业生态园,通过土地租赁、入股,促进“小田变大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实现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力地推进了现代化农业发展。
  服务促动,引导“小田变大田”。以实施农业生产托管项目为引领,聚焦粮油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大力推进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利用财政资金撬动,引导更多的农户改变传统经营方式,主动接受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目前全县138家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全面开展耕、种、镇压、统防统治、机收等全程托管、多环节托管和关键环节的单环节托管服务,年社会化服务面积达8 0多万亩次,占全县种植总面积的80.7%。2022年,莒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52.04万亩,涉及小农户116237户,占服务农户总数的98.18%。通过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改变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模式,引导“小田变大田”,实现了农业生产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通过推动“小田变大田”,改变了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现状,土地成方连片,便于机械化耕作、社会化服务,催生了一大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乡村振兴聚力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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