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时间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是由国家人社部、民政部共同实施的,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自2008年起,每年举行一次。2023年社工考试报名时间预计为4月中上旬,考试时间为6月10日—11日。两个月后可以查询考试成绩。
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 .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 .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三)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3.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
(四)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五)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及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六)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视力障碍人员,须向所在区县审核点申请使用专用考场。
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科目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高级社会工作师水平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实务(高级)》;
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应试人员通过应试科目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四、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适用范围
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卫生健康、纠纷调解、应急处置、退役军人事务、政法综治、群众文化等领域从事社会服务工作的人员均可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