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王蓓蓓 报道
本报讯 “五一”假期将至,4月21日,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规范“五一”节假日及旅游旺季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函(以下简称提醒函),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提醒函从以下几方面做出提醒,具体为:
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各旅游景区景点,宾馆酒店、餐饮等服务行业,客运、公交、高速公路、出租车等交通行业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切实加强价格自律。
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明确标示价格所对应的商品或者服务。对以套餐形式销售的商品,在标明销售总价的同时,应当标明所含商品的品名、计价单位和数量。对另行收取服务性费用的,应当标示服务项目、价格及计价单位。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经营者进行价格比较的,标明的被比较价格信息应当真实准确;经营者没有合理理由,不得在折价、减价前临时显著提高标示价格并作为折价、减价计算基准;不得采用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价格,作为折价、减价的计算基准或者被比较价格。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哄抬物价、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对经提醒告诫仍然不整改的经营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如果广大消费者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0633-8786787;8816000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