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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扎实推进乡村医疗互助试点工作

  全媒体记者 张源 报道
  本报讯 7月20日,日照市试点乡村医疗互助工作动员会在东港区后村镇召开,这也标志着东港区医疗互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后村镇作为全市首批试点乡镇之一,会上下发传达了《后村镇推进乡村医疗互助项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详细介绍了乡村医疗互助工作筹资标准、资金管理及用途等相关内容。
  医疗互助旨在减轻乡村居民医疗负担,是助力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互助项目,弥补了居民基本医保报销后的空当,以其特有的筹资标准低、起付门槛低、运营风险低,以及分病种报销、定额补助、互助共济等特点,非常适合在农村推行,被群众称为“第二个医保”。自市乡村振兴局下发了《关于开展乡村医疗互助试点工作的意见》后,我市“医疗互助”试点工作有序展开。
  医疗互助项目是一项公益事业,筹资标准及渠道是医疗互助的关键环节。以后村镇为例,2023年度,后村镇按照人均50元标准进行筹资:其中政府利用防贫基金补助10元/人;村民自筹40元/人,每人共计筹资50元。报销条件是:住院村民入院日期在互助年度期限之内。单次住院,居民医保报销后个人支付金额≥4000元或城镇职工医保报销后个人支付金额≥3500元。未参加基本医疗或中断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单次住院总费用≥8000元。乡村医疗互助采取按病种定额报销的办法。单次住院最低报销 300元,最高报销 5万元;年度累计最高报销 10万元。
  我市试点推行医疗互助是当前“防返贫、促共富、助振兴”的重要工作安排,各级正高度统一思想,扎实做好医疗互助试点工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防止规模性返贫致贫、促进共同富裕作出新的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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