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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三资”管理 赋能乡村振兴
  

全媒体记者 蒋月阳
  提案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强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点任务之一。作为乡村治理的重要内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一直是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
  提案导读:
  近年来,我市创新推进农村“三资”监管工作,不断加强农村“三资”监管的规范化、法治化。日照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相关经验做法分别得到农业农村部,山东省委、省政府的肯定,被确定为改革典型案例在全国、全省推广。
  但是,我市农村“三资”管理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不全面、不及时,村级报账员素质与工作需求不匹配,信息化建设普遍滞后等现象仍存在。
  为扎实推进农村“三资”监管,在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提交了一份关于加强农村“三资”监管、提升基层管理水平的提案,对加快健全完善农村“三资”管理机制、加强农村“三资”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等提出建议。
  重点解读:
  提案中,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提出,应发挥县级经管站监督主体责任,建立农村“三资”动态管理台账。实行镇村两级“双公章”“双签字”等双向监督、共同管理机制,对各乡、村“三资”管理情况随时监管。
  此外,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还建议将“三资”管理作为农村基层干部考核的重点,建议培养一支可持续化的农村财务人员队伍。
  落实情况:
  该提案转到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后,相关责任单位高度重视,经过认真研究后作出答复。
  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坚持将清产核资、“三资”问题专项整治等同步安排、压茬推进。近期,我市“清理规范农村问题合同”做法在《人民日报(内参)》刊发,得到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
  我市还出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搭建全市农村综合信息管理服务平台。联合市纪检监察机关强化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监督,开展集体资产提质增效行动。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还专门出台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办法,对直达资金和“一本通”资金动态监控、定期通报,督促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早落地、早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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