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财政部门会同市交警部门创新实施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机制,全市筹措救助基金1134 万余元,救助受害群众222 人——
全媒体记者 王美莹 通讯员 张增伦 孙梦洁
2023年以来,市财政部门会同市交警部门,紧扣一个“实”字,履职尽责,创新实施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机制,持续提升社会托底救助服务质效。全市筹措救助基金1134万余元,垫付1914万元,同比增加49.22%;救助受害群众222人,同比增加24.72%;基金追偿672万元,同比增加0.44%。
搭建稳健、简洁、有效的制度体系。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我市严格落实中央、省级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等系列配套实施细则,明确救助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规范流程。积极构建联审机制。我市按照救助基金“财政主管、部门负责”的原则,强化财政与公安、民政、卫健等职能部门管理联动,优化资金预算、使用及审批,加强与事故处理、医疗部门信息联动,从源头管控符合救助基金垫付条件的案件;建立由财政、公安、民政、卫健等部门单位组成的联席会议,明确各部门责任,定期研究惠民有效措施,切实发挥各部门救死扶伤等积极作用。
优化及时、快速、便民救助金申报流程。提升救助基金垫付量。我市通过进社区、上媒体等宣传方式,将垫付抢救费用时限延长至7日、救助审核时限缩短至3个工作日及其他最新普惠政策广泛宣传;通过案例、问答等形式使群众深刻理解救助基金申请范围、申请流程等事项,提高群众知晓率,积极转“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变“申请救助”为“主动救助”。提升救助基金统筹力。我市横向强化救助材料审核能力,会商交警、卫健等管理部门,打通材料审核“绿色通道”,实现交通事故认定、医院救治证明等材料“一档通审”的高效管理模式,全面提升事故救助效率;纵向优化市、县两级救助权限分配,县级负责救助材料初审、汇总、上报,市级负责资金拨付、材料终审,稳步提升市级层面全域统筹救助能力,实现域内救助基金“应垫尽垫”。
探索规范、专业、高效救助基金追偿机制。我市聚焦救助基金垫付后追偿工作,推动资金循环可持续使用。探索“部门+第三方”合作追偿。引导支持救助管理机构通过购买律师服务的方式开展追偿工作,发挥“专业人干专业事”优势,有效解决政府部门受专业限制而无法完成诉讼追偿等问题。探索提前介入追偿。在事故认定书下达后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对接,提前介入救助基金追偿流程,联合保险行业协会,商定保险赔款预付款偿还救助基金垫付款,大幅提升救助基金追偿效率,增强救助基金“蓄水”能力,确保救助基金垫付使用循环可持续。2023年以来,追偿金额共计672万元,追偿率及增幅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位居全省前列。
实施全方位、全流程、全覆盖基金绩效评价。我市聚焦提升道路交通救助基金使用效益,全面实施“绩效评价、财政监督、审计检查”三位一体监管模式,将绩效理念嵌入资金筹集、使用、管理、追偿等各管理环节。近三年来,我市围绕救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组织实施绩效评价、财政监督检查、审计审查等10余次。加大基金绩效管理结果应用,通过审计、检查等反馈,梳理汇总交警、卫健、医疗机构等部门单位问题3大类5个方面,完善内控机制2条,理顺工作流程5处,切实提升救助基金绩效管理效能,实现有限的救助资金发挥更大的社会救助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