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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全媒体记者 许晓 报道
  本报讯 3月25日,我市召开《关于促进日照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新闻通气会,向社会公众发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并解读主要内容。
  记者了解到,《措施》主要对新市民购房补贴(含城乡二孩及以上家庭)、青年人才购房补贴、推行货币化和“房票+购房优惠券”安置方式、公积金贷款支持、“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现房)补贴政策”“支持‘以旧换新’”“鼓励及时办理不动产权证”等十个方面优惠政策进行了明确。其中,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含城乡二孩及以上家庭)、青年人才等可以申请政府发放的购房优惠券补贴,补贴数额为购房款总额的20%,购买现房并直接办证的,优惠券可用于抵顶首付款的50%。
  同时,《措施》规定,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新购买面积为90—144平方米的新建商品住房(仅限现房,不含预售房屋),缴纳契税并办理不动产权证的,给予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实际缴纳的契税与按1%税率计算的差额。2024年12月31日前,缴纳契税并办理商品住房、拆迁分户房不动产权证书的自然人(多产权人的,为第一顺位自然人),按照实际承担契税额50%的比例发放不动产办证消费券(本项政策与本文件其他条款政策不能重复享受)。
  《措施》在住房公积金方面也提出了6项支持政策,2025年3月31日前,在本市购买首套和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保持一致。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双方满足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单方满足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据悉,为落实《措施》相关规定,各部门正在加紧制定工作流程、细则,研发申报小程序。同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正在组织开发企业进行申报可使用购房优惠券的房地产项目名单。近日,相关工作流程、细则、申报小程序使用流程、项目名单将在市住建局官方网站、“日照市住建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陆续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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