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曹楚炜 报道
本报讯 3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日照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相关情况向社会发布。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仲强出席并讲话。
会议指出,《日照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是我市贯彻实施旅游法、山东省旅游条例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抓好学习宣传、法定责任落实、配套文件完善与监督检查,推动条例得到全面正确有效实施,为全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海滨城市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根据发布,《日照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在条款中充分体现了日照特色的“海洋旅游”“山岳旅游”“体育旅游”“乡村旅游”“文化旅游”,设置了有关工业旅游、医养康养旅游、茶旅游、竹旅游以及拓展国际旅游市场等条款内容,并对“开发海上旅游产品”作出了相应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