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孙伟力 姚欣报道
本报讯 今年以来,日照经开区法院进一步强化“抓前端、治未病”司法理念和“如我在诉”为民意识,推出“大保全”工作机制,通过以保促调、以保促执,提升实质性化解纠纷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大保全”主要是指针对金钱给付案件采取的一项应保尽保措施。日照经开区法院在执行局设置“大保全”团队,主要负责诉前、诉讼、诉前调、执前调等办案全流程的保全实施工作。该院制定详细实施机制,明确不同情形之下保全工作实施流程、启动时限及保全财产价值等,进一步简化保全担保条件,明确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及时解除保全措施等情形,最大限度为当事人保全提供便利,有效提升金钱给付案件的调撤率、服判息诉率,减少执行收案,实现诉源、执源的有效治理。
此外,为加大保全宣传力度,该院制作了保全风险告知书,在登记立案环节,对当事人起诉的有给付内容的民事案件,提前告知当事人不申请保全在案件审判、执行环节带来的风险,提升当事人申请保全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