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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建立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行刑衔接工作机制
  

全媒体记者 王美莹 报道
  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刑侦部门介入消防产品监管的侦办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日照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日照市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执法协作与行刑衔接机制》(以下简称《机制》),构建消防产品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协作机制,不断提升消防产品生产、销售、使用全链条监督管理水平。
  《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各有关部门的消防产品监管职责。对在开展消防产品质量监管和执法检查活动时,需要公安部门提前介入的,公安部门应当及时配合,并根据刑事打击和各部门串并案件需要联合开展相关工作。对消防产品违法行为已达到刑事立案追诉标准的,要及时移交同级公安部门依法立案查处,尚未达到刑事立案追诉标准的,要本着刑事打击优先原则,将涉嫌违法信息同步通报公安部门重点关注、提前介入和并案侦查;公安部门在立案查处时,有关部门要积极协助公安部门做好证据收集、技术支持、检验鉴定等相关工作。公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的涉及消防产品违法行为,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加强执法监管。
  《机制》建立了“联席会议”“信息通报”“联合检查”“信息公开和联合宣传”四项制度。根据需要不定期轮流主持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形势,交流解决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协作机制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制订整改措施,确立工作标准,不断提升各部门联合执法工作质效。消防和市场监管部门相互通报消防产品年度监督抽查结果;消防、市场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日常监督执法时相互函告本领域消防产品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并通报公安部门,公安部门在办结消防产品刑事案件后,将处理情况通报相关部门,确保各类信息及时共享、互联互通。《机制》对联合检查、信息公开和联合宣传等制度也做出了明确要求。
  日照市消防救援支队将充分利用《机制》出台的有力契机,积极推动各相关部门加大对全市消防产品的监督管理力度,全面提升消防产品监督管理水平,努力营造消防产品的良好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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