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执行与普法、非诉化解、立案保全等职能集约整合,实现“案件到我为止”,五莲法院——
全媒体记者 卢昱东 通讯员 王义江 王阳
五莲县街头镇石材资源丰富,被称为“江北石材第一镇”,石材产业园有各类企业695家。2024年初,五莲县人民法院向街头人民法庭派出执行人员后,该庭着眼于涉石材纠纷的就地化解与提前预防,将执行与普法、非诉化解、立案保全、审判等职能集约整合,一体化运行。今年以来,街头法庭已诉前化解纠纷48起,诉讼结案115件,调解、撤诉81件,督促自动履行76件,进入执行程序仅12件,基本实现“案件到我为止”,有力助推了辖区社会治理工作。
立案中力争辖区“少讼无讼”
涉石材纠纷专业性较强,因此街头法庭与行业组织———五莲石材产业联盟建立了“法庭+行业”诉调对接机制,实行“专业调解+业务指导”的方式妥善化解该类纠纷。
2023年3月,河南某建筑公司与五莲某石材企业签订合同,约定由石材企业为建筑公司提供板材,建筑公司在支付部分款项后对余款80万元迟迟未付,石材企业将建筑公司诉至法院。街头法庭首先将案件导入诉前调解程序,并联系了建筑公司。建筑公司辩称,板材存在质量问题,打算申请司法鉴定。
法庭遂将案委派至石材联盟,并全程跟踪指导联合开展调解工作。经过法庭、联盟分析劝导,建筑公司打消了申请鉴定的念头,石材企业也适当减少了部分款项,双方达成分期付款协议。为避免进入诉讼程序对被告建筑公司的征信造成影响,法庭又指导双方通过公证方式赋予协议强制力。
据统计,今年以来,该庭共指导诉前化解涉石材纠纷28件,石材产业园内企业实现“零诉讼”。
为更好地将纠纷化解在立案前,该庭还在辖区党政平台宣传非诉解纷优势,引导当事人优先适用非诉手段化解矛盾;定期组织法官对诉讼联络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基层化解纠纷的能力;对家事、邻里等纠纷开展巡回审判,力争取得“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审理中努力追求“案结事了”
2023年8月,王某在某石材公司机械作业时,不慎被蹦出的碎石击伤右眼,公司随即派人将王某送往医院并垫付了全部医疗费用。后因双方对其他赔偿项目争议较大,2024年2月,王某将该公司诉至法院。
街头法庭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被告某石材公司,多次进行沟通协调、释法析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案件调解成功后,承办法官把法律文书副本交给执行干警,制作预执行台账;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主动督促被告公司按期足额履行了义务。
上述案件是街头法庭通过案后加大督促力度,实现“执前履行”的一个缩影。该庭坚持“在立案阶段考虑执行,审判阶段兼顾执行”,从源头上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目前,生效裁判进入执行率为10.43%,同比下降18个百分点。
此外,该庭整合保全措施,既“依当事人申请”采取保全,又“依职权”主动保全,做到立案与保全同步进行,防止立案送达时“打草惊蛇”,给被申请人转移、隐匿财产机会。在案件调解过程中,对不能当庭履行的案件,确定合理履行期限与金额,设置违约风险条款,增强文书威慑力。目前,小额调解案件当庭履行率达46%,出具的调解书中94%约定了违约条款。
执行中全力兑现“胜诉权益”
“您好,我是五莲县法院街头法庭的执行员徐亮。请问您是高某吗?您与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执行到部分款项,请携带相关材料前来我庭支款。”
高某等6名年龄较大的农民工,因劳务纠纷到街头法庭申请执行。该庭立即启动追薪绿色通道,执行干警在立案后第一时间联系到被执行公司法定代表人,要求在一周内积极履行义务,否则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该公司迫于执行压力,也为了企业后续能更好地生产经营,筹集了部分资金履行义务。对剩余工资,经法庭组织协商,双方达成执行和解。6名申请人均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对于少量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街头法庭采取“线上+线下”查询措施,并主动向被执行人释明对抗执行将面临拘留、失信惩戒等严重后果,督促其自觉履行。目前,执行案件已经结案8起,全额执行完毕3起,达成和解协议的5起。
同时,该庭加强与乡镇政府、村委会、派出所等单位的协调合作,第一时间采集、确定被执行人的行动轨迹、收入来源等信息,全面压缩被执行人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空间。目前,辖区各乡镇均建立了包括综治领导、站所负责人、村居干部在内的微信群,协助送达相关文书50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