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技改专项贷”贴息和担保补助风险补偿资金
全媒体记者 黄建玲 报道
本报讯 6月21日,记者从市工信局获悉,我市出台“技改专项贷”贴息和担保补助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旨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激励作用,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加快全市产业转型升级步伐。
“技改专项贷”是主要用于工业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淘汰落后产能,实施节能减污降碳改造,促进绿色低碳转型,实现内涵式发展的投资活动。
据介绍,享受“技改专项贷”支持的项目,须为依法办理核准备案等手续,并按照规定纳入“技改项目统计库”,符合“绿色门槛”等要求的技改类工业项目,项目贷款额度在5000万元以下。贷款额度5000万元以上的“技改专项贷”项目,按照《省级“技改专项贷”贴息和担保补助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细则中明确,对纳入市级“技改专项贷”项目库中的项目,贴息利率按照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点、最高不超过4.5%执行,并按贷款金额分档贴息。其中,项目贷款1000万元(含)以下的,最高给予80%贴息;1000万—2000万元(含)的,最高给予60%贴息;2000万—5000万元的,最高给予40%贴息,贴息期最长3年,单个项目贴息不超过100万元。
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的“技改专项贷”零保费业务给予适当补助,补助额最高按担保贷款总额的0.5%确定。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的“技改专项贷”担保业务,其风险补偿按照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