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张腾元 报道
本报讯 近年来,莒县法院近期在全县72所中小学、职业中学设立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并与县关工委、妇联、教育局等有关部门传达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构建校园安全先议协作机制框架协议》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莒县法院设立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是主动将法院职能前移,由“后端干预”到“前端介入”的转变,也是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措施,为全县的校园安全筑起了一道坚实的屏障。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团体组织共同深化平安校园建设,从源头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共同构建一个全方位的校园安全保护体系。
同时,该法院积极参与校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针对校园内可能出现的各种矛盾和纠纷,法院将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引导师生们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问题,维护校园的和谐稳定。自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开展以来,总共介入调解3起纠纷,化解2起。
另外,该法院选派47名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做校园安全的瞭望塔。积极参与校园安全治理,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优势,结合学生的心理发展和特点,精心设计授课内容,已经为师生送上了50余次各类法治宣讲活动,受众师生15000余人,将法治思维融入校园、课堂当中。通过开展讲座、举办模拟法庭等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师生们更加深入地了解法律,增强法治意识,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莒县法院将以此为契机,持续推动校园安全先议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协作,不断创新深化工作机制和方法,助力提高校园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