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王季平 报道
本报讯 防止国有资产收益流失和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均是人民法院的重要工作职责。近日,岚山区法院妥善调处了一起涉国企合同纠纷案件。
据悉,国有企业山东某港业股份有限公司将空闲货场租赁给日照某物流有限公司,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定及时将货场交付给被告,被告同时入驻并开始经营,被告以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欠原告部分租金200万租金。
之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租金,被告均以各种借口推诿。承租公司迟迟未按约定缴纳租金,为防止国有资产收益流失,原告某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将物流公司诉至岚山区法院,并依法申请了财产保全。
为尽快化解国有资产收益流失的风险,保护原告的合法权利,岚山区法院保全中心在收到财产保全申请后,第一时间出具文书到货场清点木材、张贴封条,并按照程序向原被告双方告知相关权利义务。
保全措施实施完毕后,被告多次到保全中心或来电反映该批被查封的部分木材属于案外人,请求解封,保全中心干警耐心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并引导其与原告协商调解处理。同时,保全中心干警将相关情况与诉讼案件承办法官沟通反馈,多力齐发,共同参与调解。
最终在民事法官和保全中心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原被告达成和解协议,不到半个月的时间,被告便全额支付了拖欠的租金200万元,保全团队第一时间对被告已查封的财产予以解封,高效追回国有资产收益的同时,保障了被告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