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曹楚炜 报道
本报讯 11月3日,市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相关情况。
《通告》规定,我市于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在日照市所辖行政区域森林(山林、林场、墓地)内及距森林边缘500米范围内(正常住户限居住区之外)实施禁火。禁火期间除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批准的计划用火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在禁火区域进行烧荒、吸烟、野炊、焚烧秸秆、施工用火及其它易引发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全面禁止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用火行为;进入禁火区域的车辆和个人,应接受森林防火登记检查,严禁携带任何火种、火源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山入林;在禁火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服从有关部门单位的防火安全管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入禁火区域,监护人应切实履行监护责任;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或非法占用森林防灭火设施、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