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442个检查事项整合为174个联合监管事项
全媒体记者 解友财 报道
本报讯 8月23日,市新闻办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1场),解读《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据介绍,《实施意见》总体要求是对涉及多个部门、管理难度大、风险隐患突出的监管事项,以部门协同为基本保障,以流程再造为重要抓手,以联查联动为基本手段,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意见》提出制定工作方案、清单、计划、指引,开展重点民生领域、新兴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争取推进试点等17项具体任务,推出加强组织领导、队伍建设、宣传引导、监督问效等4条保障措施,明确了我市实施跨部门综合监管的32个市级主管部门,对28个重点领域逐一确定了牵头部门。
《实施意见》总结近年来我市改革试点做法,将40个市级部门442个检查事项整合为174个联合监管事项,共减少检查事项268个,精简率达到60%;进一步规范了涉企执法行为,压减了入企检查频次,实现了从“刚性为主”向“刚柔并济”监管模式转变;对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措施进行了细化,对跨部门综合监管全流程各环节工作任务提出明确要求,解决了“谁来管、怎么管、管什么”的问题,建立了监管工作闭环。同时,在省实施跨部门综合监管25个重点领域的基础上,我市新增爆破作业、畜禽及其产品检疫检验、旅游市场3个自选领域,领域更多、范围更广。
《实施意见》共提出17项具体措施,其中编制跨部门综合监管合规指引、探索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白名单试点、实施综合监管“一业一册”告知制度等9项为我市创新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