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张伟 王子倩 报道
本报讯 “法官,她太赖皮了,不付装修款还拉黑我,我现在联系不上她了!”前不久,东港法院受理了一起案件,电话中,当事人李某火急火燎地说道。
原来,李某开了一家装修公司,经朋友介绍为张某进行房屋装修,施工部分工程后,张某以报价过高为由更换装修公司。经李某核算,前期施工的工程价款约16000元,他将施工明细及价格通过微信发给张某后,张某未进行任何回复,仅微信转账4000元,随后就将李某微信拉黑。李某无奈之下向法院起诉。
案件受理后,张某既不接听法院电话,也不出庭应诉。“她以为不出面就拿她没有办法。”李某感到生气又无奈。
其实,张某缺席开庭,法院也有办法,按照法律规定,可以走鉴定程序明确施工部分金额,再进行判决,但产生的鉴定费用可能会高于工程价款,这对张某是一笔不小的负担,也不利于李某尽快实现诉求。
虑及此处,承办法官王晓认为调解才是化解纠纷的最好办法,遂想方设法与张某建立联系,试图对其释法说理,通过调解实现案结事了。
然而,法官再三打电话给张某,对方均未接听。“只要有一线希望就不能放弃”,电话打不通,王晓就通过短信释法说理、分析利害、解除顾虑。
“张某你好,我是东港法院法官,你与李某的装修合同纠纷已进入诉讼程序,目前,李某有调解的意愿,望你尽快回复是否同意调解……”
“如果你不同意调解,只能走鉴定程序,到时你不仅需要支付装修款,还需要负担一笔不小的鉴定费用,如不履行判决,经原告申请还将对你进行强制执行……”
“经过我们做工作,对方也不再要求你支付合同违约金,我们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请你尽快回复是否同意调解,逃避是不能解决问题的……”
一条条短信像一把钥匙打开了张某的心扉,这天,法官接到了一个熟悉号码的来电,号码的主人正是张某,“法官,您发的短信我看到了,我也想调解,可是我最近在外地不方便回去。”
以心换心,法官能理解张某的不便,但考虑到李某长时间焦灼等待着调解,案子不能再拖延下去。于是法官决定通过互联网线上调解。
万事俱备,现在只需要张某上线配合。然而,再次联系张某时,她却仅回复“下午再说”“晚上再说”“明天再说”。
一次次联系,一次次失约,王晓也感到心灰意冷,但是为了当事双方诉累更小、解纷更快、后顾无忧,她再一次发送短信劝解张某,详细解释互联网调解的便利,终于在王晓的不懈努力下,次日中午张某上线互联网,双方通过互联网签署调解协议,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法官,我这点事太让您费心了。”翌日,李某带着锦旗前来感谢王晓。
回顾该案,王晓说:“办案中我尽量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做工作一次不行,就两次,两次不行,就三次,只要能解决纠纷,多试几次又何妨。时刻想着群众的难处,念着群众的诉求,从刚性司法向柔性司法转变,方能为当事人既解‘法结’又解‘心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