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减少老年人的“后顾之忧”;完善中央厨房国家标准,守护你我“舌尖上的安全”……10月,一批新规开始施行,事关你我生活。
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
民政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自10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一些养老机构采取预收养老服务费、押金和会员费等形式运营。意见规定,养老服务费预收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对单个老年人收取的押金最多不得超过该老年人月床位费的12倍。
养老机构不得以承诺还本付息、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诱导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交纳预收费。押金、会员费应当采取商业银行第三方存管和风险保证金等方式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强化军人抚恤优待服务保障
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自10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条例规定,抚恤优待对象享受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和相应的抚恤优待待遇。通过向功勋荣誉表彰获得者的遗属增发抚恤金,邀请抚恤优待对象参加重大庆典活动等措施增强荣誉激励。建立关爱帮扶机制,加大对特殊困难抚恤优待对象的关爱帮扶力度。
新修订的条例还优化抚恤优待程序,明确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程序,保障抚恤优待对象合法权益。细化残疾等级评定的程序,增加补办评定残疾等级的情形。
首批中央厨房国家标准实施
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批中央厨 房 推 荐 性 国 家 标准———《中央厨房 建设要求》《中央厨房 运营管理规范》,自10月1日起实施。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中的定义,中央厨房,是指由食品经营企业建立,具有独立场所和设施设备,集中完成食品成品或者半成品加工制作并配送给本单位连锁门店,供其进一步加工制作后提供给消费者的经营主体。反食品浪费法明确把中央厨房作为餐饮业提高管理水平、减少食品浪费的有效手段。
《中央厨房 建设要求》从选址与总体布局、加工区场所设置、主体建设、设施设备等方面提出要求,引领中央厨房合理建设、科学投资。《中央厨房 运营管理规范》从设施设备管理、经营加工过程、安全与追溯、应急与召回、人员管理、信息记录与档案管理、监督评价与改进等方面提出要求,为中央厨房的运营管理提供指导。
减税免税印花税新政执行
《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有关印花税政策的公告》自10月1日起执行。明确在营业账簿印花税政策方面,对企业改制重组以及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营业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原已缴纳印花税的部分不再缴纳印花税。在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政策方面,对因企业改制、合并、分立、破产清算以及事业单位改制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证监会新规维护证券交易秩序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自10月8日起实施。
规定明确,程序化交易是指通过计算机程序自动生成或者下达交易指令在证券交易所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相关活动应遵循公平原则,不得影响证券交易所系统安全或扰乱正常交易秩序。
程序化交易投资者应按规定报告账户基本信息、资金信息、交易信息、软件信息等,在履行报告义务后方可进行程序化交易。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应清晰可见
修订后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自10月12日起实施。
定量包装商品是指以销售为目的,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体积、长度、面积、计数标注等标识内容的预包装商品。药品、危险化学品除外。
净含量标注中的数字部分,推荐不超过3位有效数字,引导企业为消费者提供更为清晰的净含量信息。净含量标注应清晰可见,商品包装主展示面或商品标签的显著位置,与商品包装的背景底色有明显区别。
规则对误导性定量包装商品进行了原则性要求,明确定量包装商品不应当以误导或欺骗消费者的方式进行构造或填充。(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