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张笑梅 报道
本报讯 近日,日照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日照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日照市重点客运枢纽运营管理的通告》,明确日照市重点客运枢纽及周边区域巡游出租汽车专用待租区和禁止私自揽客路段、区域。该通告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通告显示,日照西综合客运站及周边范围为昆明路(包含本路段,以下同)西,柳州路以南,站前南路以北区域,在日照西综合客运站负一楼设置巡游出租汽车专用待租区,进站口处为下客区。山字河机场及周边范围为翱翔路以北,航站楼以南区域,机场路环线路段,不包括机场办公区、西侧部分区域(原山河四季风景区),在航站楼通道位置设置待租区。
凡进入上述区域开展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应当服从调度,不得在专用待租区以外的区域待租、揽客、上客,在下客区即停即走,不得上客;在出租汽车专用待租区有序排队候客、在上客区上客,不得违反规定在非指定区域揽客、上下客。
各出租汽车公司要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管理,签订文明服务自律承诺书,严格规范运营,提供文明服务。在禁止私自揽客路段、区域内,遇到乘客主动打车时,要向其说明拒绝提供服务事由,并告知出租车专用待租位置。
通告中提到,对违反相关规定,不在专用待租区域待租、上客、揽客的,有不服从指挥调度或存在不文明用语等行为的,交通运输部门将按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规章予以处罚,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停止5天及以上出租车专用通道的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