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购房后公摊面积的不透明,以及实际使用面积的模糊性,近日,多地官宣商品房将实行按套内面积计价销售后,“取消公摊”再度成为热搜关键词。
与此同时,对购房成本和用房成本的影响也再度被讨论,有购房者疑惑,“之前买的是不是多交钱了?”“物业费、采暖费会怎么收?”
记者为此采访了多地住建部门,各地住建部门人士表示,该政策用意并非取消公摊,而是计价方式和宣传口径的变化,此举意在让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能够更清晰地了解所购居住空间的实际大小,有助于购房者分辨出商品房的性价比。
对于“物业费”“采暖费”“税费”等用房成本的讨论,则仍需配套政策的支持。
买房多付了十几万?“取消公摊”并非不计公摊
12月17日,张家口市住建局等4部门近日印发《关于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将鼓励实行“现房销售”,逐步推进“取消公摊”。
12月12日,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全市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通知》,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该市行政区域内商品房将实行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售。
对大部分购房者而言,由于公摊面积无从测量、无从计算,因此,政策发布后,“取消公摊”的呼声再起。部分购房者将“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售”简单等于取消公摊,并直言“买了房的怎么办,能退吗”。对此,张家口市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取消公摊”的意思是鼓励房企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售,并非不计公摊成本,只是计价方式的变化,让消费者消费得明明白白。
比如购买一套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的房子,总价是200万元,套内建筑面积是80平方米,那么,按照建筑面积计价是每平方米2万元,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是每平方米2.5万元。
其实,早在衡阳和张家口之前,已有多地提出可按住房套内面积计价宣传销售。
今年9月,湘潭市发布《湘潭市促进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18条措施,在优化住房销售方式方面提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实行按住房套内面积(不含公摊面积)计价宣传销售。
广东肇庆市则于今年5月出台相关规定,明确从2024年5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商品房实行按套内面积计价宣传销售。更早之前,合肥于去年7月召开全市房地产工作专题会议,也提出“为避免公摊面积比例过大,要积极探索商品房销售按套内面积计价。”
从探索实施“按套内面积计价销售”的城市来看,多地住建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按套内面积计价销售”并非直接取消公摊,更多的是计价方式和宣传口径的一个变化。
此外,包括广州、杭州、长沙和厦门等地在内的城市虽然未明确取消公摊,但也通过放宽对赠送面积限制、优化阳台等方式提高实际得房率。
物业费、税费怎么收?目前仍按建筑面积执行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物业费、采暖费,税费大多是按建筑面积来计算,多地宣布“按套内面积计价销售”后,也有网友疑惑后续是否会换作以套内面积进行计算。
在业内看来,若未来物业费、采暖费等均依据套内面积计算,不仅能降低购房者的居住成本,还能激发其购房意愿,有望助力房地产市场在连续多年成交量下滑的趋势中企稳,甚至实现回升。
不过,从张家口、肇庆等出台政策的城市来看,相关用房成本的调整尚未跟进。
以肇庆为例,在新规出台后,肇庆城投·星悦四季项目采取按套内面积计价和按照建筑面积计价两种方式。据楼盘工作人员介绍,两种计算方式的单价有所不同,但总价是相同的。对于物业管理费的收取问题,项目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仍按建筑面积计算。肇庆市住建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仅计价方式作出调整,其他收费仍按原政策执行。
张家口市住建局工作人员也坦言,物业、供热、税费等问题都需要多部门共同出台政策才能实施调整,部分事权也不在地方,需要上级层面来制定。
另据房企内部人士介绍,该企业在衡阳的项目尚未在执行层面做出具体调整,“按套内面积计价销售”政策尚未传导至项目层面。
从房产交易税费来看,在税费方面与面积挂钩的主要是契税和房产税。若按套内面积计算,短期内契税所受的影响最为直接且显著。
房产税方面,目前,上海、重庆等地试点房产税政策与建筑面积挂钩,(上海的免征点为家庭人均60平方米,重庆则针对180平方米以上高档住房征税)。长远来看,若房产税全面铺开,则将受到更大的影响。
契税方面,据今年11月1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记者注意到,公告并未明确面积为建筑面积还是套内面积。
专家解读 按套内面积计价可提高透明度
浙江工业大学中国住房和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虞晓芬表示,不同楼盘公摊比例不同,购房者可能并不清楚,容易产生面积纠纷。按套内面积计价,可以提高透明度,让购房者清晰地了解所购房屋的实际使用面积。但如果仅按套内面积计价,也可能导致出现开发商降低公共部位建设标准、部分购房者产生不需要承担公共部位责任的错觉等诸多问题。
虞晓芬认为,可推广在售楼部现场和产权证上同时标注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套内面积的做法,解决公摊“糊涂账”问题;各地结合自己特点可探索在商品房销售合同中同时明确按建筑面积计价的价格和按套内面积计价的价格。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刘琳说,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可以避免一直以来被诟病的公摊过大、测量过程不清晰等问题,倒逼房地产开发企业优化产品设计,提高住宅品质,把公共部位设计得更加集约高效。在总价计价基础上,同时增加套内面积计价方式,可以使消费者的购房成本更清晰,有利于购房选择。
延伸阅读 公摊面积是什么?
据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1年发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买受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称,公摊是住房领域特殊但重要的建筑,全称为“公摊建筑面积”,即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分摊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公摊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
了解了公摊建筑面积的含义后就可以知道,电梯井、楼梯间、过道等上述公共建筑面积,也是构成我们居住空间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那刨去公摊面积后,套内建筑面积能剩下多少?据中银证券2022年10月发布的研报,中国公摊面积比例无统一标准,联排、别墅相对最低,大约在1%至8%,7层以下多层住宅为7%至12%,7至11层住宅为10%至16%,12至18层住宅为14%至20%,18至33层住宅为16%至24%。
(据新华社、澎湃新闻、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中新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