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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岁网红被绊倒陷入摆拍争议 专家呼吁“晒娃”应坚守边界
别让孩子的童年被流量“绑架”

  近日,4岁网红“瑶一瑶小肉包”因一段被绊倒的视频陷入摆拍争议,引发了公众对“流量小孩”的讨论与反思。如今,社交平台上出现了越来越多以展示“萌娃”为主要内容的账号,不少家长将自家孩子打造成“网红”,博取流量。对此,专家认为,法律虽未禁止未成年人成为网络短视频的主角,但父母也不应让孩子的天真被流量“绑架”,应让童年回归纯粹的生长与探索,而非设计与表演。
  事件
  小网红被绊倒 网友质疑摆拍
  拥有超过2000万粉丝的账号“瑶一瑶小肉包”,因在抖音平台上发布多条瑶瑶的日常生活视频而走红,部分视频获得超过1500万点赞。
  在最近引发争议的这条视频中,瑶瑶和一个小男孩在路上蹦蹦跳跳地走着,突然,小男孩伸出一只脚绊倒了瑶瑶,瑶瑶倒地大哭,视频里却传出了瑶瑶妈的笑声。有网友发现,该账号多次发布瑶瑶摔倒视频,质疑其母亲为了流量故意摆拍,还有网友分析了该账号发布视频的广告收入。
  事件发酵后,该账号清空了带货橱窗,删除了争议视频。瑶瑶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解释,她跟侄子说,和妹妹轻轻地玩一下,随后侄子用脚绊倒了瑶瑶。事后查看,瑶瑶没有受伤。瑶瑶妈说自己认识到了错误,接受网友批评,以后不会再出现类似可能伤害孩子的情况。
  近日,当地妇联对媒体表示,已联合相关部门实地调查,目前瑶瑶已经进入幼儿园,身心健康,后期会持续关注她的成长。
  调查
  劲歌热舞学话 多数有剧情设计
  如今,网络上有不少和亲子、母婴、育儿相关的自媒体账号,部分内容因摆拍痕迹明显或小孩言行与年龄不符,引发争议。
  在一些短视频平台上,未成年女孩儿穿着清凉、劲歌热舞的视频屡见不鲜。“我孙女舞蹈跳得嗨。”一名用户上传了疑似孙女跳舞的视频,只见两个未成年女孩在音乐伴奏之下摇头晃脑,让人看着很不舒服。
  还有一些短视频中,家长让孩子学习大人讲话,展现超出年龄段的成熟和“智慧”,以此来吸粉。有些父母会让小孩刻意模仿成人“教训”父母,甚至模仿“夫妻对话”,这些“小大人”似的言论被贴上了“像极了和女朋友吵架”“霸道小总裁”等标签。
  然而记者调查发现,不少反映儿童生活日常的视频,实际上大多有剧情设计,甚至有些还有专业人士参与录制、剪辑。
  记者在相关平台发现,教授父母如何成为母婴、育儿博主的帖子赚得不少流量。一些博主晒出了“不到一岁半的儿子会赚奶粉钱了”“拍女儿挣了100万”等标题的笔记,引得不少家长眼红,纷纷询问如何“吃上这碗饭”。
  有短视频博主称,拍摄短视频时要构思孩子的念白,以提高短视频引流效果,只有粉丝多了,才能有更多品牌来谈合作。
  不少MCN(网红孵化机构)也在出谋划策,打造“网红账号养成模板”,为一些家庭博主提供内容、热点、流量等方面的建议和协助。
  争论
  打造“流量小孩”家长行为合适吗
  “瑶一瑶”事件在网上引发了“流量小孩”的讨论,网友们也有不同的看法。
  不少网友认为,过度“晒娃”可能侵犯孩子的隐私权,尤其是当孩子尚未具备自主意识时,家长的行为可能对孩子未来造成负面影响,而且公开孩子的照片和视频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导致信息泄露甚至人身安全问题。父母不应过度利用孩子,通过摆拍和制造话题来获取流量,而应保护孩子的童年,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
  一位网友对于父母热衷打造“流量小孩”、谋求商业变现的现状表示担忧:“孩子都说着跟年龄不相符的抖机灵的话,乍一看好笑,但仔细想想真别扭。父母可能因此给了孩子更好的物质生活,但孩子的精神世界也会变得扭曲和贫瘠。”
  也有少数网友认为,只要不违法,家长有权决定如何分享自己的生活,包括孩子的照片和视频。父母和孩子一起赚钱并不丢人,好的物质条件,也能给孩子更好的未来。
  法规
  “晒娃”要有边界 过度也可能违法
  网上“晒娃”,并无大碍,关键是注意边界。北京京臻律师事务所律师初小菲表示,家长日常“晒娃”,通常是为了分享生活和记录孩子的成长,并非为了商业盈利。而且,我国法律只禁止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注册成为网络主播,却未明确禁止未成年人成为网络短视频的主角,因此只要家长发布的短视频没有侵犯到孩子的隐私和身心健康,一般不会被禁止。
  孩子成为“小网红”,可以接广告吗?对此,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表示:“即便父母被质疑用‘网红儿童’挣钱,但只要其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就得尊重其选择。”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只要不是“小网红”直接作为广告代言人推荐某品牌,就不违反广告法。
  但初小菲提醒家长,若以赚取流量、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进行“晒娃”拍摄,内容存在刻意设计、博取眼球,就会涉及过度消费孩子形象、隐私等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享有隐私权和肖像权,父母虽可代理未成年人行使权利,但不得滥用监护权,过度曝光孩子的生活,否则可能侵害其隐私权和肖像权。如果父母拍摄的视频中有疑似虐待、为博流量作出危险动作等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的行为,也可能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初小菲说。         
  建议
  多方共同努力保护孩子童真
  2022年1月1日实施的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了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培养孩子良好的品德、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遵循孩子成长规律,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
  熊丙奇建议家长,让孩子出镜或发布有关孩子的视频时,要保护孩子的各项权利,履行作为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在记录孩子的过程中,不能影响孩子的人格健康发展。
  初小菲也建议,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父母、平台及广告主的责任边界;平台应加强自律,制定规范限制涉及未成年人的商业行为,并加强“儿童出镜”内容的审核;父母则应谨慎发布孩子视频,避免过度曝光和商业化,优先保护孩子的身心健康和长远利益。公众也可通过举报机制监督不当行为,共同营造健康的网络环境。“父母拍娃上网可以,但必须坚守法律和伦理边界,不能让孩子的童年被流量‘绑架’”。(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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