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在线投稿 -往期报纸 -常见问题 -帮助    
  文章搜索:
国办发文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
将降低家庭教育成本
图片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意见》明确,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
  哪些人群可以免保育教育费?
  《意见》明确,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民办幼儿园也可享受“同等”减免水平。根据意见,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财政部、教育部将统筹考虑学龄人口变化、财力状况等因素,研究适时完善免费学前教育政策。
  免保育教育费标准,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不含伙食费、住宿费、杂费等)执行。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高出免除水平的部分,幼儿园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在园儿童家庭收取。对因免保育教育费导致幼儿园收入减少的部分,由财政部门综合考虑免保育教育费在园儿童人数、所在地保育教育费生均实际收费水平等情况补助幼儿园。
  中央财政根据核定的各省免保育教育费生均财政补助标准以及在园儿童人数,按照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核定中央财政免保育教育费补助资金。其中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第一档中央财政分担80%,第二档中央财政分担60%,第三档、第四档、第五档中央财政分担50%。将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纳入财政保障范围
  《意见》要求,各省要发挥省级统筹作用,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与本地区已实施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做好衔接。地方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加强日常监控,强化资金保障和使用管理,及时足额拨付资金,确保幼儿园正常运转,严禁拖欠教师工资。地方各级教育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规范办园行为,切实守护好在园儿童身心健康。
  《意见》明确,各省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坚持保基本、保普惠,进一步健全学前教育投入机制,明确省以下分担责任,将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制定并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以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财政补助标准,提升办园质量水平。
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
  巩固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群体资助政策。在国家统一实施的免保育教育费政策基础上,鼓励各省结合实际,进一步巩固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等群体资助政策,做好兜底保障,具体资助内容和资助标准等由各省自行确定。
  中央财政统筹考虑地方资助政策实施效果等,继续予以奖补,适时研究建立统一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群体资助制度。同时,各省要进一步落实完善鼓励捐资助学的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捐资助学;鼓励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安排一定经费,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群体接受学前教育。
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将降低家庭教育成本
  免费学前教育,既牵动千家万户的关切,又承载国家未来发展的考量。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受到广泛关注。此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了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有关举措。此次国办印发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相关具体安排。
  “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既是积极回应民生关切、降低家庭保育教育成本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北京师范大学学前教育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洪秀敏说,免费学前教育相关工作需要稳步推进,要根据学龄人口变化、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情况,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分步有序推进。
  在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基础教育研究所副研究员高丙成看来,此次印发的意见明确了学前一年免保育教育费相关政策,将从今年秋季开始实施。这有助于促进教育公平,也有助于降低相关家庭的学前教育支出,减轻家庭育儿成本,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幼有所育、幼有优育。
  (新华社、人民日报客户端)

 本文评论                                        评论数()  更多>>
评论正在加载中...
 发布评论
最大长度:500 还剩:500
更多>>  黄海晨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8 版:热关注】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国办发文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
版权所有 日照日报社 联系电话:0633-8779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