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公布
8月28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对外公布。这份重磅文件明确了加快城市发展方式转型和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意见提出,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工作中要做到:转变城市发展理念,更加注重以人为本;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更加注重集约高效;转变城市发展动力,更加注重特色发展;转变城市工作重心,更加注重治理投入;转变城市工作方法,更加注重统筹协调。
主要目标是:到2030年,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取得重要进展,适应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制度不断完善,新旧动能加快转换,人居品质明显提升,绿色转型深入推进,安全基础有力夯实,文化魅力充分彰显,治理水平大幅提高;到2035年,现代化人民城市基本建成。
意见还提出优化现代化城市体系、培育壮大城市发展新动能、营造高品质城市生活空间、推动城市发展绿色低碳转型、增强城市安全韧性、促进城市文化繁荣发展、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水平等多项主要任务。
优化现代化城市体系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成为高质量发展增长极
其中,在优化现代化城市体系方面,意见提出,支持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打造世界级城市群,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中游城市群等成为高质量发展增长极,增强中西部和东北的城市群、都市圈对区域协调发展的支撑作用。
同时,要推动超大特大城市按照国家批准明确的功能定位做强做精核心功能,控制超大城市规模,合理有序疏解非核心功能,打造高质量发展主引擎。支持部分超大特大城市增强对全球高端生产要素的配置能力。支持超大特大城市布局科技创新平台基地,提升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能力。
意见强调,推动有条件的省份培育发展省域副中心城市。同时,分类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因地制宜发展小城镇。适时调整扩大经济规模大、人口增长快的县级市和特大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推动人口持续流出的城市和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持续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培育壮大城市发展新动能发展首发经济、银发经济,培育消费新场景
在培育壮大城市发展新动能方面,意见明确,加快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深入实施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培育壮大先进制造业集群。要发展智能建造,培育现代化建筑产业链,加快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要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齐短板、提高水平。
同时,要发展首发经济、银发经济、冰雪经济、低空经济,培育消费新场景。深化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
意见要求,全面摸清城市房屋、设施、土地等资产资源底数。改造利用老旧厂房、低效楼宇、闲置传统商业设施等存量房屋,建立与建筑功能转换和混合利用需求相适应的规划调整机制。
同时,支持有条件的城市承担重大外事外交活动,吸引有影响力的国际组织落户。结合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建设一批国际门户枢纽城市和区域性开放节点城市。
营造高品质城市生活空间系统推进“好房子”和完整社区建设
在营造高品质城市生活空间方面,意见明确规定,系统推进“好房子”和完整社区建设。全链条提升住房设计、建造、维护、服务水平,大力推进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建设。实施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同时稳步推进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支持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持续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坚持人口、产业、城镇、交通一体规划,建设创新型产业社区、商务社区。
另外,要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加快适老化、适儿化、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扩大普惠养老服务供给,健全普惠育幼服务体系。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实施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因地制宜发展保障性住房。稳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强社会保障和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兜牢民生底线。
促进城市文化繁荣发展推动城市建筑更好体现中华美学
在促进城市文化繁荣发展方面,意见提出推动城市历史文化保护利用传承。推动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整体保护,活化利用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工业遗产,依托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结合实际开展文化展示、特色商业、休闲体验等。塑造城市特色风貌。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加强建筑设计管理,推动城市建筑更好体现中华美学和时代风尚。优化城市文化产品供给,创新动漫、影视、
数字艺术、创意设计等业态,推动文化与旅游、科技、体育等融合发展。(综合新华社、央视新闻联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