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五莲讯(通讯员 张晓丽 卢小璇)9月19日至24日,五莲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控申组干警先后走访辖区3个村庄,向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4名刑事被害人发放了5000元至15000元不等的国家司法救助金,救助金额共计人民币5 .5万元。
此次接受救助的4名当事人中,有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的80多岁老人,有身受重伤的未成年,有因事故失去孩子的年轻夫妻,他们全部是控申干警主动从本院办理的刑事案件中寻找救助线索,通过调阅卷宗、走访入户、查访邻居等多种形式核实实际情况后确定的救助对象。控申干警帮助他们提出申请,规范整理申请材料,及时上报,最终确保救助金申请规范、有效。
司法救助是扶危救困最现实最直接的渠道。五莲县检察院主动将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深度融合,救助方式从申请救助为主转变为主动救助为主,救助模式从单一经济救助发展为社会多元救助。在救助一名9岁孩子时,检察干警发现孩子的大伯作为新监护人经济收入不稳定、生活拮据,孩子因为家庭的变故没有及时入学。在为孩子启动司法救助金申请的同时,干警们反复与村“两委”、教体局、民政局、妇联等部门沟通联系,在多方努力下,为孩子解决了住房问题,办理了低保。
以司法温情助力扶贫攻坚。五年来,五莲县检察院已累计为28位贫困当事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32万元。